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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5-18   点击量:   作者:梁静   来源: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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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筹备工作,“国创计划”专家组拟组织开展“国创计划”十五周年荣誉表彰工作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要求

现面向各学院征集“国创计划”最佳导师奖,学校将遴选符合条件的导师报送省教育厅。

最佳导师奖推荐条件:多年来持续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,所指导项目成果丰富,学生收益大,社会反响好,并完成国家级、省级大创项目结题至少10项;有带领学生参加大创年会经历。

二、材料报送

请各学院组织初评后,填写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推荐表”(见附件)。于5月20日下午4: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(行政楼317室)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4673749@qq.com。

联系人:梁静 

联系电话:029-86177490